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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本市部分化妆品抽检结果的通报

编辑:上海法规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本市部分化妆品抽检结果的通报



  根据国家卫生部2006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对本市部分美白祛斑类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在药店、美容美发店和化妆品批发市场共抽检样品72件,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版)的评价标准,结果显示,72件样品中有5件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3%。其中药店的抽检合格率为100%,美容美发店的抽检合格率为92%,批发市场的抽检合格率为89%。5件不合格的样品中2件为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3件为检验不合格(1件铅超标,2件检出地塞米松)。

  对于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将依法查处。

  (>>>请点击下载)附件: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名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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