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高〔2014〕2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结果的通知
上海开放大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17号)要求,对照《上海开放大学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试行)》,你校对三个本科新专业开展了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委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你校机械电子工程、软件工程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三个新专业自查材料进行了评审,并对开设本科新专业的六所分校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在本校进行专家会议评审。
通过以上学校自查、材料评审、实地考察、会议终审四个环节,我委经研究,三个本科新专业检查结果为“合格”,并将专家组评价意见印发给你校。
你校要认真总结新专业检查中的情况,针对问题和专家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措施,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希望你校进一步加大对新专业建设各方面条件的投入力度,注重专业的内涵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以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