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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位委关于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学位办〔2014〕8号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科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加大研究生教育的建设力度,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发布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质量报告发布制度的意义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担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使命。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转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新阶段,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高等学校要自觉树立教育质量观念,加强质量常态监控,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编制与发布质量报告是研究生培养单位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对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关切、践行信息公开社会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自我检查与评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质量报告的编制要求

  质量报告是对本单位上一学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总结,应明确表述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反映招生、培养过程、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及就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化等情况,突出年度重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等内容。

  质量报告应充分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反映学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状况,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质量报告在撰写格式上不作严格的统一要求,文本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质量报告的内容要求见附件1,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见附件2)。

  三、质量报告的发布形式

  质量报告按学年度编制与发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上一学年度(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质量报告纸质文本一式2份(相应支撑数据作为附件)及电子文档,行文报送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大沽路100号3304室,邮编:200003),同时自行在各单位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对社会公布。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集中对社会公布。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发布机制。以质量报告的发布为契机,逐步建立与完善质量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逐步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1.《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内容要求

  2.《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试行)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附件1

《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内容要求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二、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情况

  1.博士、硕士学位点分布及结构

  2.重点建设的学科情况

  3.学科评估水平

  4.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分布及结构

  三、研究生招生及规模情况

  1.研究生招生及生源情况

  2.研究生规模及结构

  四、研究生培养过程

  1.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与条件

  2.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3.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

  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及成效

  5.导师队伍规模及结构情况(含杰出人才队伍情况)

  6.研究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7.研究生培养特色及改革案例

  五、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就业情况

  1.学位授予情况

  2.研究生毕业及就业状况

  六、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成效

  1.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及成效

  2.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举措

  3.学位论文盲审及抽检情况

  4.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情况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

  6.研究生论文发表及科研获奖情况

  7.研究生对培养过程的满意度情况

  8.学位论文获奖情况

  七、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情况

  1、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

  2、留学生情况

  八、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思路

附件2

《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试行)

序号 支撑内容 数据名称 数据说明 填报要求 1 学位点数量及结构 硕士学位点数量及结构博士学位点数量及结构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2 各类重点建设的学科情况 国家级重点学科;上海市级重点建设学科 上海市级重点建设学科包括: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B类)等。 必填,须公开 3 学科评估水平 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五档情况 分档依据:根据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第一档为排名第一或排名前5%的学科;第二档为排名第二或排名前10%的学科;第三档为排名第三或排名前20%的学科;第四档为排名前30%的学科;第五档为排名前40%的学科。 必填,须公开 其他学科评估排名情况 学校认可的其他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的学科。 选填 4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情况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数量及结构 按授予学位门类统计。 必填,须公开 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情况 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数。 必填 5 研究生招生及生源情况 报考人数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序号 支撑内容 数据名称 数据说明 填报要求 5 研究生招生及生源情况 招生计划数     录取人数 报到人数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 复试总分线 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   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人数   6 研究生规模及结构 在校研究生数 指双证和单证人数的总和。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与本科生比 在校研究生数/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数。 必填,须公开 攻读学位的留学生人数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退学人数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可不公开 7 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情况 重点研究基地数 包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等国家级、省部级基地等。 必填,须公开 科研项目数及科研总经费 分横向经费数、纵向经费数、横向项目数、纵向项目数统计。 必填,须公开 人才培养基地数 包含各级产学研实践基地数、卓越人才培养基地数等;专业学位需填报实践基地数,及实习实践人数情况。 必填,须公开 8 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研究生奖助学金资金总额 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学生奖学金、省市奖助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和助学、助研、助管等投入总数。 必填,须公开 导师出资资助研究生的金额总数   必填,可不公开 获各类奖学金研究生人次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仅统计本学年度内获奖数据。 必填,须公开 序号 支撑内容 数据名称 数据说明 填报要求 9 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 当年全校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总门数及总门次 课程总门数:指列入培养计划的、在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具有独立课程代码的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为一门课程。课程总门次=N1+N2+N3+…+Nn,n——统计时期内开设的具有不同代码的课程门数,Ni——统计时期内第i门课程重复讲授的次数。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10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效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数 项目承担数 必填,须公开 市级及以上学术论坛数及参与学生情况 学校主办的市级及以上论坛次数、邀请的专家数、参与的研究生人次。 必填,须公开 校级学术论坛、讲座及学生参与情况 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为研究生举办的学术讲座的次数;学校资助经费数。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暑期学校及学生参与情况 承办暑期学校数量;参加暑期学校的学生数及比例。 必填,须公开 11 导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导师队伍人数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导和博导统计,其中硕导为不担任博导的硕士生导师,与博导不重复计算,专业学位导师数单列。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生师比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导师队伍结构 学历结构:具有海外学历者的比例;年龄结构:按45岁及以下、46-55、56及以上分类统计,以9月1日满周岁计算。职称结构: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结构。分硕导、博导统计。 必填,须公开 校外兼职导师数、兼职导师指导学生数 按硕导、博导,专业学位导师分别统计。专业学位需统计具有行业背景的兼职教师数。 必填,可不公开 序号 支撑内容 数据名称 数据说明 填报要求 12 学位授予情况 学位授予人数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统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人数;按学士学位授予门类统计学士学位授予人数(注明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授予人数)。   研究生如期取得学位率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可不公开 当年授予学位人数及当年取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数 学习年限按2年以下、2-2.5年、2.5-3年、3-4年、4-5年、5-6年、6年及以上统计。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必填,须公开 参加学位论文盲审数及异议篇次 按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分别统计。盲审数为参加市级、校级盲审数。 必填,须公开 硕博士论文抽检数及异议篇次   必填,不公开 撤销学位人数 经学位评议委员会正式处理的,博士、硕士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统计 必填,可不公开 13 研究生就业状况 毕业研究生签约率毕业研究生就业去向毕业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 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门类,分硕士、博士分别统计。 选填 14 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服务 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现有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名称。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总数 包含校级和院系级管理人员总数,管理人员须为在编在岗专职人员。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数 本校研究生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总数;单列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论文数。 必填,须公开 15 研究生对培养过程的满意度 学生学习满意度 研究生(含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的调查方法与结果。 选填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 调查方法与结果。 选填 序号 支撑内容 数据名称 数据说明 填报要求 16 研究生学术成果及科研获奖情况 研究生论文发表数 按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分别统计(下同),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篇数。 选填 研究生论文核心期刊发表数 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核心期刊范围为:SCIE、SCI、EI、SSCI、A&HCI、CSSCI、CSCD等。 必填,须公开 研究生取得授权专利数 研究生作为第一专利负责人取得的专利数。 选填 以在校研究生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获奖情况 当年最高水平奖项,限填20项。 必填,须公开 17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情况 派出境外交流的研究生人次   必填,须公开 接收境外来华交流的研究生层次的学生人次   必填,须公开 聘任担任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外籍教师数   必填,须公开 国际合作项目数   必填,须公开 18 其他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相关数据     选填

  注:财务、科研数据按自然年度统计,其余事例和数据按学年度统计(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度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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