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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人〔2014〕4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研讨等活动,安排好时间,以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联系人:杨洁;联系电话:23116832;邮箱:yangjie@shec.edu.cn;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012室;邮编:200003

  附件: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要求,增强投身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科学把握教育促进人健康充分发展的核心价值,努力践行“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个教师”,充分释放校(园)长的改革活力,提升自主探索、破解教育发展深层次瓶颈问题的能力。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提高校(园)长统筹学校各项育人活动的能力。拓展校(园)长视野,提升综合素养,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

  二、培训主题

  教育关注人的发展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教、工读、民办学校)正副校(园)长、正副书记;

  (二)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院(校)长、分管院(校)长、干训部主任;

  (三)各区县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分管局长、督导室主任、组织科长、人事科长、基教科长。

  四、培训安排

  (一)主题报告

  1.时间

  7月1日-7月2日

  2.内容

  7月1日上午9:00-11:30市级动员及主题报告(一);

  下午1:00-4:15市级组织主题报告(二);

  7月2日上午8:30-11:30市级组织主题报告(三);

  下午1:00-4:15市级组织主题报告(四);

  3.安排

  采取双向视频形式,主会场和分会场相结合。主会场设在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各区县教育局局长、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院(校)长,杨浦区全体参会人员赴主会场参训;分会场地点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

  (二)专题报告

  1.时间

  7月3日-8月20日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

  2.内容

  (1)规定内容:一是观看微视频。今年的培训将围绕“教育关注人的发展”主题,向学校征集在“以学生、教师发展为本”的实践中形成的发展理念、特色经验和鲜活案例,通过市级专家推荐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制作成微课程、微讲座等视频,供全市校(园)长交流分享。二是围绕市级组织的主题报告和观看的微视频,结合本区县教育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2)自定内容:各区县根据主题自行设定的专题报告。

  3.安排

  采用“2+X”形式,“2”即用2个半天时间围绕规定内容开展培训,具体为集中组织校(园)长观看微视频和交流研讨。“X”即各区县围绕培训主题,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培训地点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

  (三)网上培训

  1.时间

  7月3日-8月20日期间完成培训任务和要求,具体时间由学员自行安排。

  2.内容

  (1)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网(www.21shte.net)完成有关培训内容:一是浏览学习资源,即市级推荐和各区县提供的微视频;二是围绕培训主题,参加培训网络平台的校长论坛,至少发表1篇不少于200字的主题帖或跟帖,并至少浏览5篇其他学员的帖子;三是上传1份培训小结,内容围绕培训主题的培训感悟、观看微视频的体会、自身办学经验凝练等展开。

  (2)关注“第1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iyijiaoyu”或公众号“上海教育”)开展移动互联式培训,内容包括主题报告、学校案例、区县经验、教师素养系列演讲等,并开展有效互动。

  3.形式

  网上学习与工作思考和提炼相结合。

  五、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在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管理;上海远程教育集团负责视频会议和培训平台的设备、技术保障及后勤服务;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杂志分社负责微信平台的培训及保障服务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负责本区县的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培训考核

  每位校(园)长按要求全程参与市、区(县)培训和网上培训,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做好培训的出勤统计,并将其列入培训考核内容。

  培训结束后每位校(园)长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经考核合格,认定相应的培训学分。

  七、有关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制定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做好专题报告中两项规定内容的实施工作,组织校(园)长集中观看微视频的培训小结和开展的交流研讨纪要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3.各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工作总结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于8月底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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