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农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的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农委〔2014〕1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农委、规划土地局:

  田间窝棚乱搭建是郊区的一大顽症,给农村村庄环境治理和外来人口管理带来诸多问题。2012年以来,本市各区县对田间窝棚乱搭建开展了相关整治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郊区田间窝棚乱搭建现象尚未彻底消除,整治任务仍然较重。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及时总结经验、持续推进整治工作的要求,市农委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近期对农村地区田间窝棚乱搭建及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随意搭建的田间窝棚给郊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外来人口调控管理、社会安全防范、生态环境和卫生治理等方面带来一系列严峻挑战。韩正书记、杨雄市长在今年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强农村地区外来务农人员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大田间窝棚乱搭建整治工作。姜平常委、时光辉副市长也多次作出相关批示并提出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田间窝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将开展田间窝棚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深入开展田间窝棚整治,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质量,塑造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形象;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提升上海现代化农业的内在品质;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外来人口管理水平,实现对外来务农人员数量的有效调控。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外来人口管理的工作要求,两年内要实现外来务农人口减少20%的目标。针对这一目标任务,计划要求各区县在两年内完成全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各区县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整治方式,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拆、建”并举,做好相应的整治工作策划、规划和计划,对需拆除的窝棚面积数量、新建简易看护用房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青浦区、宝山区要在完成田间窝棚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扫尾工作并保持长效;闵行区争取在2014年底以前完成整治工作;嘉定、松江、金山、崇明、浦东、奉贤等整治任务比较重的区县争取在2015年底前完成,并建立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整治

  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拆建并举、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分类解决,选择符合区域实际的办法开展田间窝棚整治工作。一是对于有条件推进菜田规模化建设的区域,要以提高菜田规模化水平为契机,拆除菜农自搭窝棚,彻底解决窝棚乱搭建问题;二是对于田间附近村庄有住宅可供出租的区域,可以在拆除自搭窝棚的同时给予外来农户一定补贴,鼓励其租住周边本地农民住宅;三是对设施菜地项目区,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和标准,由村集体或合作社建造简易看护用房,用于存放生产工具和简易看护;四是对于有财力支撑的区域,可由政府出资,以基本满足外来务农人员的日常生活所需为目标,按照本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的有关政策,统一建造租赁房,面向这些外来务农人员出租。

  四、政策聚焦,合力推进

  田间窝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进田间窝棚整治工作,市级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区县相关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完成整治任务。要加强市级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生态补偿资金、绿叶菜奖励资金等相关资金的一部分要向窝棚整治工作倾斜聚焦。各区县要把田间窝棚整治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做到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区县财政要予以财力支持,加大对外来种植散户租赁本地农民房屋、镇村集体建设简易看护用房等项目的补贴支持力度。

  五、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区县是田间窝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与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委、规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窝棚整治领导协调和工作推进机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二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针对窝棚整治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问题,提前做好预案,积极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矛盾。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窝棚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要加强检查考核。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落实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田间窝棚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四是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各区县要坚持专项整治和后期监管并重,依托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有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4年5月4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