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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第21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医学会:

  5月15日是我国第21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是“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正常发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375号,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指导各地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宣传工作。为做好本市第21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宣传活动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同有关部门在普陀区组织市级现场宣传活动,并在全市部分区县分设宣传点开展宣传咨询和真假碘盐鉴别等活动。此外,制作宣传海报、光盘等资料发放到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盐务批发、零售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报道、咨询答疑、专家讲座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尤其是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小学生、教师、基层卫生人员等重点人群认识到碘缺乏病的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增强科学补碘的意识。每个社区至少设1个现场咨询点、完成50份居民家中食用碘盐定性测定,至少抽取1所小学完成50份学生家中食用碘盐定性测定。同时,各区县要正确引导确有需要购买非碘盐的市民到正规非碘盐销售点进行购买。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市级主题宣传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区县技术指导。市健康教育所要组织12320卫生热线加强市民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市妇幼保健中心要研究将孕妇碘营养状况监测纳入孕产妇保健内容,保证孕妇对碘的需要。市医学会要组织临床内分泌专业的医生加强学习,提高对碘缺乏病等疾病的正确认识。

  (三)各区县要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活动,于5月25日前将辖区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全市活动情况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联系人:周晓伟,联系电话:23117822。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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