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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财会[2014]44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定于2015年5月举办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对象正式申报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2014年7月15日前各主管部门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3.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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