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2014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