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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狱管理局2014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招录公务员需进行体检。请接到手机短信通知(请回复)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4月12日上午(体检分三批进行,请考生认真核对体检时间)。

  二、地点

  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一楼体检站(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

  三、交通

  63、94、858、143、876、837、136、44路公交均可到达。

  四、体检须知

  (一)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费(男性380元,女性430元)及黑色水笔。

  (四)体检表第三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衣裙及连裤袜,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以便于医生检查。

  (八)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请自带有框架眼镜,以方便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参加或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作自动放弃而不予录用。

  (十)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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