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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志·报业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新出报〔2014〕30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志·报业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教育报刊总社、本市各报纸出版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的通知》和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牵头承编其中的《新闻出版分志·报业卷》。作为《上海市志》整体系列中的组成部分“报业卷”的时间跨度上限是1978年,下限至2010年,也即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到“十一五”规划结束。

  为了便于此项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在2014年4月15日前,将《上海市志》“报业卷”编纂工作联系表(见附件)反馈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

  联系人:胡楙

  联系电话:64370176-6205,64339117(F)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4月1日

附件:

 

《上海市志》“报业卷”编纂工作联系表

 

 

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话

 

职能部门

 

电话

 

邮    箱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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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手机

 

备    注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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