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体育局、各区县足协、市大体协足球分会及上海体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足球裁判队伍建设,统筹全市资源,规范各级足球裁判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裁判培训质量,更好地服务第十五届上海市运动会及各级足球赛事,请各会员协会及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有序开展2014年上海市一级以下足球裁判员的培训实施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培训安排
(一)裁判员月训。市足协每月举办国家级、一级裁判员月训活动,参加全国以上比赛的裁判员均需参加培训。
(二)裁判管理人员/裁判长培训班。定于今年4月中上旬举办上海市各有关单位足球裁判管理人员及裁判长培训班。
(三)裁判培训班。拟于今年上半年结合本市青少年赛事举办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班、注册一级裁判员培训班。指导区县开展二、三级裁判培训,并由市足协统一委派讲师。
(四)裁判交流。市足协已分别建立了裁判长、国家级裁判、一级裁判、二三级裁判QQ交流群,方便各级裁判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各会员协会及有关单位应积极推荐和鼓励所属裁判人员参加市足协组织的裁判培训活动,并将培训内容向本区域、本系统所有裁判人员传达学习。
二、各单位培训计划上报
各会员协会及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区域、本系统足球竞赛和裁判发展需要,制定2014年裁判员培训计划,应包含拟举办二级、三级裁判员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和人数等要素(模板详见附件)。
各会员协会及有关单位2014年裁判员培训计划应于2014年4月13日前交市足协裁委会。便于市足协统一协调举办和委派裁判讲师。
除举办培训班外,各单位还应经常性或定期组织所属裁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三、培训班工作要求
市足协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裁判员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和统筹,可以合并举办的将合并举办,需要分类单独举办的单独进行。如计划上报后遇以下情况:
1、办班信息调整(如时间、地点等),应于变更后2日内向市足协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报。
2、因竞赛工作及裁判发展需要,申请增加举办裁判培训班的,应提前2周向市足协申报,市足协同意批复后,按批复意见举办。
如有以下情形者,市足协将不承认办班,不受理该裁判员的资格注册及晋升。
1、未列入培训计划及未向市足协申报而举办的二级、三级裁判员培训班;
2、未使用市足协统一委派的裁判讲师;
3、其他不符合裁判培训工作要求的事项。
对各会员协会及有关单位年度培训工作出色的,市足协将给予政策和技术支持。市足协委派的讲师酬金由市足协承担。
四、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市足协裁委会,电话:61613909,传真:61613913
联系人:陈富贵,邮箱:yeah.09@163.com
上海市足球协会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