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做好防范台风、大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绿容〔2014〕82号

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绿化市容行业防台防汛应急保障措施,提高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行业秩序,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防汛防台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3-87)精神,我局针对树木倒伏、环卫保洁、户外广告等重点,制定形成了防范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和操作办法,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应对大暴雨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落实大暴雨应对预案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市绿化和市容局结合实际,制定《市绿化市容局及时清理树木倒伏应急处置预案》、《市绿化市容局及时清理坠落广告牌应急处置预案》、《市绿化市容局突发汛情环卫作业工作预案》。

  一、关于及时清理树木倒伏应急处置预案

  1.汛期或突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树木倾斜倒伏等突发情况,所在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收到信息反馈后,应在第一时间按照就近、快速原则下达抢险作业指令。

  2.相关区县绿化部门在接到抢险指令之后,2小时内工作人员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处置时,以抢险为主,最大限度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事后追溯产权职责。

  3.如遇交通堵塞,抢险车辆及设备难以进入现场,由市绿化管理部门及时与市交警部门联系,采取措施,确保抢险车辆及设备能够迅速赶到现场排险。

  4.市绿化管理部门组建四支应急抢险队伍作为机动力量,在特定条件下根据市绿化市容应急指挥平台的指令,进行集结准备,对特定对象或区域进行增援。

  5.通过改善设备、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及增加相应技能培训,适应不同应急状况,缩短响应时间,提高区县绿化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二、关于及时清理坠落户外广告应急处置预案

  1.汛期或突发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户外广告牌坠落等突发情况,所在区县市容景观管理部门收到信息反馈后,应第一时间下达指令,调动应急处置队伍到现场处置。

  2.应急抢险力量由三方面队伍组成:①坠落广告牌所属广告公司抢险队伍;②事发地所属相关区县市容景观管理部门应急处置队伍③如坠落广告牌涉及跨区县,且体量过大,由市绿化市容应急指挥平台协调组织邻近区县队伍共同进行抢险。

  3.相关区县应急处置队伍应在接到指令后2小时内(中心城区)到达现场,按照先人后物、清障保畅的原则进行处置。

  4.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采取必要救助措施;视情况对现场采取隔离、封路措施,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坠落现场不发生次生灾害;对坠落的广告牌及时进行现场切割,集中堆放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区域。

  5.将坠落广告设施运离现场,撤除隔离、封路设施,恢复道路通行。

  6.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对造成破损的环境进行修复。

  三、关于突发汛情环卫作业工作预案

  1.突发大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市级平台发布橙色以上预警时,市区两级市容环卫应急指挥办公室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岗值班,市区两级应急队伍和物资待命。

  2.各区县市容环卫应急指挥平台通知所在区环卫作业单位道路保洁人员及时到位,清除道路下水道口淤积枯枝及垃圾,排除积水。

  3.道路保洁人员必须穿戴反光标志的雨衣、胶鞋上岗,暴雨天需在马路边逆行清扫,以使水流畅通。作业中,先清理污水口上覆盖的杂物,再清理路面污泥,同时清空道路旁废物箱垃圾。

  4.道路保洁人员在路面作业时要注意个人安全,一是注意路面上窨井盖是否丢失,以免失足掉入下水口;二要注意积水处是否可能存在漏电隐患,以防触电。

  5.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安排应急人员对道路进行巡查,发现道路积水严重的路段,按“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要求,及时通报情况,协调增配保洁力量清理进水口,促进积水速排。必要时由市市容环卫应急平台组织跨区域抢排。

  6.暴雨过后,各区县环卫作业单位应清除堆积垃圾,加强道路保洁工作。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道路保洁应急处置情况。

  做好暴雨期间路边进水口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组织有序、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块块落实”的职责分工原则,加强行业间的协作联防、联手做好全市的防汛排水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城市道路暴雨期间路边进水口保洁作业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管;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暴雨期间路边进水口保洁作业的组织和监管;

  各区(县)道路保洁服务企业具体负责区域范围内道路暴雨期间路边进水口保洁作业,做到分片划块、责任到人。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排水应急管理要求,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严格落实防汛排水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和专项应急预案,层层落实防汛排水责任,组织应急物资及队伍配备,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应急准备工作有序有力。

  2、在防汛排水期间,各区(县)除将日常作业的道路保洁人员转为防汛排水应急队伍外,还应设立不少于一支的防汛排水机动应急队伍,以补充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台风等不利因素下的应急处置力量,或用于本区(县)范围的调配、增援任务。

  3、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指导培训在本辖区内的道路保洁服务单位防汛排水工作,各道路保洁服务单位在日常培训中,要加强对一线道路保洁人员道路保洁防汛防台应急知识的培训,做到知晓率100%。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强化一次培训,增加防汛防台的意识。

  4、各区(县)应在防汛防台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发布后,立即开展清洁进水口、清除道路废物箱垃圾及上门收集沿街商店垃圾等工作,清空沿街废物箱内的垃圾,对破损废物箱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加强道路的巡查力度,清除道路路面的垃圾和枯枝落叶,尤其是沟眼、窨井口周边的垃圾和淤泥。

  5、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区(县)出动的应急队伍、应急人数、应急车辆、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6、各区(县)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工作,市区二级质监巡查队伍加强对全市道路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置。

  四、具体操作

  详见《暴雨期间路边进水口保洁操作手册》。

  五、工作考核

  各区(县)的防汛排水应急处置工作将纳入市水务局年度防汛立功竞赛考核体系,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汛排水工作的管理。

  暴雨期间路边进水口保洁操作手册

  一、基本工作流程

  1、暴雨前要开展清洁进水口、清除道路废物箱垃圾及上门收集沿街商店垃圾等工作。

  2、下雨时须在马路边逆行清扫,把所有窨井上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以使水流畅通,避免垃圾堵住窨井造成路面积水。

  3、雨情加剧,应加强道路保洁人员在马路边下水道口巡守,随时清除窨井上的杂物、垃圾。

  4、暴雨停止或减小时,先清理污水口上杂物,对积水道路进行冲洗,清理路面污泥,以保证路面无积水,无垃圾积存。

  二、自身安全防护

  1、雨天道路保洁人员必须穿带反光标志的雨衣、胶鞋上岗作业。

  2、作业时做到一看(看过往的车辆和动态),二让(让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三听(听周围异常的生意,避免突如其来的事故给自己造成伤害),四停(遇到车辆多、行人拥挤的时候,可暂停一下手中的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3、在有积水的路面作业时注意个人安全,一注意路面上窨井盖是否丢失,遇窨井绕道行走;二注意积水处是否有落地式分电箱、变压器等设备,对可能存在漏电隐患的积水地区不要轻易涉水。

  发现窨井盖缺失、或者发现落地式分电箱、变压器等设备周围有积水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4、遇到雷暴雨天不到大树下避雨,道路保洁人员应暂停作业,到安全的场所避雷,以免被雷电击伤。

  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安全检测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本市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的安全检查质量,确保设施安全,提高预防突发恶劣天气的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用于规范户外景观设施安全检测工作。

  一、设置人安全检测要求

  1、户外广告设施检测要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2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对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2、户外招牌设施检测要求。户外钢结构招牌设置满2年后,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其他材料的户外招牌也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执行。

  3、景观灯光设施参照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安全检测工作。

  二、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要求

  1、督促设置人进行安全检测。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督促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人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测工作。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报告的检查工作。

  2、开展安全检测抽查。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抽查的力度,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开展安全检测工作,特别要对位置高、体积大,自重重、设置年限长、高楼间受风口等户外设施进行重点检测。

  三、整改处置

  在检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设置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拆除。如设置人没有能力完成整改或拆除工作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要帮助整改或代为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安全,提高预防突发恶劣天气的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按照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灯光等技术规范标准,主要检查户外景观设施安全设置,防风防灾性能,排查安全隐患。

  二、安全自查

  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设置人须落实专人,明确检查职责,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本市台汛期间设置人应加大安全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安全检查。并将每次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自检记录。

  三、安全告知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在每年6月底前书面告知辖区内商家、单位、业主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拆除。

  四、安全抽查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制定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定期安全抽查的工作制度,组织专人落实户外景观设施现场安全抽查工作。本市台汛期间,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要加强抽查频率,对主要道路、景观区域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重点加强对位置高、体量大,重量大、设置年限长、高楼间受风口等户外景观设施安全抽查力度。

  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组织力量适时开展安全抽查工作,检查设置人和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五、整改处置

  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设置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拆除。如设置人没有能力完成整改或拆除工作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要帮助整改或代为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防台防汛应急要求

  遇到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突发事件时,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授权审批部门按照《关于本市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灯光设施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