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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2014年3月24日是第1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为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185号,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宣传活动

  (一)市级宣传活动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1.制作结核病防治公益广告,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公共交通移动传媒和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等播放;更新结核病防治官方微博,科学、准确地发布结核病防治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撰写并刊发结核病防治科普文章等。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防痨协会、市肺科医院和市医学会肺科学会联合举办“2014年上海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结核病预防、诊断、治疗和管理等领域专家举行专题学术讲座。

  3.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控基本知识和技能竞赛”,提升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区县级宣传活动

  各区县围绕宣传主题,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现场咨询解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开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科普讲座;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认真实施。加强与教育、民政和街道乡镇等的合作,与新闻媒体主动沟通,充分发挥网络、微博、短信、电话和电视等媒介作用,深入社区、学校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场所,开展面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学生、老年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治政策法规和防治核心知识等宣传活动,并将《学校结核病防治知晓手册》发放至每所学校。同时,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等契机,做好日常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实施好市级宣传活动,并做好区县宣传活动的指导。市健康教育所应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宣传平台作用,做好结核病防治政策法规和防治核心知识等宣传和咨询解答等。

  (三)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本次“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总结,于4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14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汇总表”报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于4月15日前将全市宣传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23117815

  附件: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的通知(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www.nhfpc.gov.cn下载)

  2.2014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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