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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规定,我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以建立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推动法制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第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我局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思想建设的实际成效。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网上专门信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在理论修养与党性锤炼上找差距。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明确了42项整改事项并逐条落实,分为立、改、废三个层面,确定了30项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审计人员充分利用“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系列讲话精神,采用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当前面临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审计工作的精神动力。

  第二,将审计工作融入改革创新决策部署中,拓宽审计思路,提升审计成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改革创新的部署,我局从服务上海改革创新大局的视角,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形成了进一步服务本市改革创新的审计工作思路和措施,在本市改革创新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围绕整合部门间监督资源和监督成果,对审计管辖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本市市管单位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轮审制度的意见,以及审计机关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成果共享的推进工作设想,努力减少对相关单位的交叉重复监督。

  第三,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和法规服务工作。为方便审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审计相关法规,我局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强化依法审计意识,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上海市审计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在深刻领会《上海市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50道测试题刊载在《上海审计》杂志上,以此促进区县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也扩大了《条例》影响面。同时在全局35岁以下审计青年范围内开展了《条例》知识测试,进一步促进《条例》学习效果,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此外,为了促进社会各界对《条例》和审计工作的认知度,推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我局法规处还配合市审计培训中心开展了对部分区县内部审计人员有关条例的讲解和测试。同时,及时总结本市审计立法工作经验和体会,分析了立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将相关经验交流材料报送审计署法规司,供各省市在地方立法中借鉴。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促进提高法制素养和业务水平。为保证本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稳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拟制了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我局认真落实《审计法规选编》(双月刊)的编印工作,为法制宣传和服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载体,为审计人员学好法、用好法创造有利的条件。同时,继续利用审计局域网这一信息传递平台,认真做好法规信息的收集、整理,定期在网上发布,维护、更新局域网内“法律法规库”,帮助审计人员及时了解与掌握国家和本市政策方向及立法动向,积极为一线审计人员提供法规支持。为应对近年来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事项以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邀请3位专家为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从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特点、政府信息的判断标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裁判方式等方面作了辅导,并就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建议。

  (二)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加大审计监督深度、广度、力度。

  我局坚持把促进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

  第一,聚焦公共资金,不断深化财政审计。我局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更多地关注预算体系的完整性。除反映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的总体情况外,还抽查了本市试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二是更多地关注中央和本市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将各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的使用管理作为审计重点,促进厉行勤俭节约。三是更多地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了多项独立型绩效审计项目。四是更多地关注财政运行风险。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本市审计机关对16个区县开展了政府性债务审计,抽调审计人员参与上海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审计,为政府摸清底数、加强管理提供了决策参考。

  第二,聚焦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我局以关注权力运行和责任履行为重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依法问责。一是突出指导性,制订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举办了本市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视频会,与相关工作党委联合开展了内部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培训,加大对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突出规范性,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的方式,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第三,聚焦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拓展政府投资审计。我局重点对51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绩效情况、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对上海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建设项目、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第四,聚焦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力度。我局密切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了7个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以及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机构养老绩效情况等审计调查,为深化体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第五,聚焦转型发展,抓好资源环境审计。我局认真落实新一轮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三年计划,重点围绕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及土地开发利用、城市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开展了3项审计调查,制订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要点,举办了全市资源环境审计专题培训班,加大了对资源环境审计的指导力度。

  第六,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计业务水平。一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探索审计规范化管理,我局法规处通过搜集其他省市相关资料,结合本局实际,分别制定了《上海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上海市审计局关于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书面承诺的规定》2项制度。二是为了规范审计机关的执法行为以及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我处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精神,拟制了《上海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上海市审计局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审计局审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本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职权限制、执法程序、审计取证、审计处理处罚、审计处罚自由裁量、陈述和申辩、审计听证、文明审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对我局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者免予处罚的权限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为了加强审计规范管理,我局对近年来的资源环境审计的法规及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从征地动拆迁、环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及处置、环保资金收缴和使用管理、绿地和绿化、节能减排、水土保持与水务管理等方面入手,做好《资源环境审计定性及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手册》的编写工作,为规范资源环境审计、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水平提供支撑。

  (三)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第一,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滚动计划管理。在审计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对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完善了滚动计划管理,构建了“15”资源环境审计新格局,积极推行“14”绩效审计模式。我局深化审计计划管理,逐步实现项目兼容,深入分析审计项目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加大各领域审计项目整合力度,做到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

  第二,建设“智慧审计”平台,推进审计技术现代化。我局集全局审计人员智慧,积极推进“上海数字化智能审计工程”项目建设;对援疆投资联网审计平台项目、社保联网审计项目实施改造,加强了对援疆项目的联网跟踪,对11项社会保险基金、5项公共资金流向、流量和流速进行实时监控、预警提示。我局对13个审计领域的审计事项、审计方法体系、审计风险评估、审计评价体系开展研究,为审计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打好基础。

  第三,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进一步深化审理工作。我局全力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审理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提前介入,深入了解审计组需求,加快同步审计项目的审理进度,有效缩短了项目审理时间,为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探索审理工作与审计业务会议的有机结合,做到审计意见和建议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

  第四,优化评选机制,开展全市审计机关第十八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为了推进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促进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我局根据审计署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修改和细化优秀项目评选标准,提高评选工作水平,提升评选效果。在优秀项目评选结果产生后,就评选情况及获奖项目的特点予以总结,在《上海审计》杂志上发表,以此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要求审计干部队伍。我局不断充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坚持积极预警、动态防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我局深化和细化审计执法一线的廉政工作,修订了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制定了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具体事项的规定,组织开展本市审计机关第27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实施办法,制订了我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及相关工作规则。这些措施为全方位推进廉洁审计、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审计执法透明度,不断提升依法审计水平。

  第一,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审计公开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公开了2013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2012年度)、17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项审计结果、本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4县2012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以及本市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情况等9个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我局主动探索深化审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探索公开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第二,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成效。我局注重依托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形成联动和合力,把整改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以审计整改“倒逼”体制机制建设,对近年来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修订了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起草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五)加强联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我局积极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新动向、新问题,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近年来,积极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实践的规律、方法,对照申请人的复议诉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适用依据程序和内容等方面逐个进行答复和举证,及时化解复议中遇到的矛盾和难点,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3年,我局完成本年度涉及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3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2件)。

  二是依法参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2013年,我局有1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事项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认真应对,起草诉讼答辩状、梳理相关证据及法律法规资料。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我局积极应对原告的诉求,充分陈诉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依据及理由。法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在肯定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看到,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我局在工作中还有一些方面仍需要改进。如审计人员的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审计思维有待进一步拓展,审计干部队伍专业胜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我局将整合资源、深挖潜力,深化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加大审计工作的协同力度,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学习、交流、岗位锻炼等方式,拓宽知识面,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从完善政策和健全体制、理顺机制、完善制度等层面,提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项目管理模式。要从审计目标定位、审计计划管理、组织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研究制订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开阔审计视野,勇于跳出原有的思维定势,从创新管理、提高效率、改进作风入手,深化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要多渠道培养审计复合型人才,造就一支具有较强战略思维能力和统筹分析能力,能够在专业审计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骨干人才队伍,保持奋发有为、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弘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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