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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市长杨雄3月24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订《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议指出,该办法的制定要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统一、规范”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将本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会议强调,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根据《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将由此前的新农保5档和城居保10档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2档,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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