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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关于2013年区县防汛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情况通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汛办〔2014〕8号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3年区县防汛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汛期,本市雷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偏多,共遭受13场暴雨侵袭,特别是9月13日和10月7日-8日,本市先后遭遇大暴雨和强台风“菲特”袭击,虽经各方全力应对,但城市运行仍受到一定影响。

  面对较往年严重的汛情,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区县防汛办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应对,方方面面通力协作,有效地抵御了灾害侵袭,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确保了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上海市防汛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沪汛办〔2011〕5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各区县防汛办对照《考核办法》中涉及的防汛责任落实、防办能力建设、防汛预案完善、防汛安全检查、防汛应急处置、防汛档案资料等17项指标,完成了自我评分和分片互评工作。在这基础上,市防汛办听取了各区县对2013年防汛工作的汇报,检查了内业台账,评估了“9.13”大暴雨和“菲特”台风应对处置工作。

  经汇总后的考核成绩显示,各区县防汛办均获得良好以上的成绩。市防汛办决定,对其中成绩突出的黄浦、虹口、长宁、浦东、宝山、青浦6个区的防汛办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防汛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各区县防汛办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区县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本地区防汛薄弱环节和隐患的排查梳理,切实推进各项防汛整改工作。要以防汛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扎实工作、埋头苦干,锐意进取、顽强拼搏,为开创防汛工作新局面努力奋斗。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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