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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商学院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府〔2014〕1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商学院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沪教委发〔2013〕237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将上海商学院的隶属关系划转至市教委,由市教委负责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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