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物质保障、人文关怀、社会参与等层面全方位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创造代际和睦、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依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2013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规定,结合《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规划》和市政府工作重点要求,经过对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草案)、《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予以(草案)网上公示、组织专家进行立项专题论证并书面征求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后,现正式同意该两项标准立项,下达标准立项任务:
标准名称: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
完成时限:2014年4月30日
标准名称: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及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该两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制定任务,并按照标准制定程序规定,将制定进度情况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反馈。
联系人:王晓铭、李三营联系电话:54263265、54262264、54263632(传真)电子邮箱:xmwang@shzj.gov.cn、syli@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