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寒假、春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保〔2014〕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寒假、春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2014年寒假、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寒假、春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将有关强化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和“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突出重点、层层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安全隐患一查到底、有效整改,做到安全事项有人抓、安全层级有人管。要加强安全制度规范和监管,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和事故倒查机制,对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在安全管理和操作上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极端天气增多,用火、用电、用气事故易发的特点,以消防、实验室、特种设备和燃油燃气管道安全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排查回头看,做到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见漏洞。各单位自查和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全面覆盖学生宿舍、食堂、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地下空间、隐蔽管线设施等重点部位。要高度关注使用燃油或燃气等容易引发燃爆事故的设施设备和管线老化问题,确保通风设施、燃气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电线电路等安全和使用规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或帮助予以消除;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要依法清除和及时更换;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关、停临时保证措施,实行专人挂牌督办,争取专业部门支持,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和杜绝安全隐患。

  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寒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节假日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把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每一名学生,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注意节假日期间的饮食、消防、交通等安全以及防盗窃、防诈骗等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常识教育,防止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和违章用电用气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内未经许可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高校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加强大学生就业、实习等工作的组织指导,防止学生因就业、实习心切而误入传销组织或上当受骗;要倡导大学生文明聚餐和文明离校教育,防止发生酗酒滋事、无组织探险等不安全行为。

  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措施,确保技防、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巡查,严格“三扇门”管理,落实出入登记和值班巡逻制度,清理整顿假期滞留在校内的车辆和校外人员。要加强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强化值班检查。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假期各类实验室的使用管理,春节期间原则上停止使用,确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必须有带队老师现场管理,禁止在没有指导老师的情况下由学生自行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学制品和特种实验设备。寒假、春节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按规定报批。未经单位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凡假期有施工的学校必须与施工方签定安全责任书,将施工区与学习生活区进行有效隔离,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监管,根据“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要求,严格管理工棚和临时人员宿舍,切实消除“三合一”现象,校内临时用工人员、临时出租房屋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五、做好留校学生服务管理

  各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学生宿舍严禁对外经营出租,严禁私留外来人员。学生留校住宿的,学校要掌握住宿学生的名单、年级、性别等信息,各中小学校须将学校值班具体安排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宿舍值班必须安排双人岗,确保不脱岗、不误警。有新疆班、西藏班学生的学校要加强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要认真做好宿舍、教室防寒保暖工作,加强宿舍安全巡查,杜绝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取暖加热等现象发生。要着重开展对留校学生防火、防盗、防骗、防赌、防意外事故及严禁酗酒专题教育。对来访人员要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后勤服务部门在供水、供电、供餐等生活服务和管理上要主动、热情、灵活,尽可能满足留校度假学生合理的生活需求。

  六、加强值班备勤

  寒假、春节期间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周密制定节假日值班表,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严格门卫管理和24小时校园值班巡逻,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及时掌握单位安全动态,强化信息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市教委报告(市教委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23116769)。

  接本通知后,各高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要尽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寒假、春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市教委近期将安排专人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