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上海市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为进一步普及科学的癌症防治知识,广泛宣传癌症的及早发现、规范诊治和科学康复理念,提高市民的防癌抗癌意识,现定于2012年4月15日至21日举办“第二十四届上海市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早期筛查,关爱生命—推广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级活动安排

  (一)举办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4月15日上午,在徐汇区影剧院举办第二十四届上海市肿瘤防治宣传周大型现场专家咨询和宣传活动,开展专家现场咨询、举办“大肠癌防治与筛查知识讲座”,向市民发放癌症防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

  (二)举办儿童肿瘤防治主题咨询活动

  4月15日上午,在杨浦区新华医院门诊大厅举行“关爱儿童,远离肿瘤”医学咨询宣传活动,开展专家现场咨询,发放儿童癌症防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

  (三)开展肿瘤防治宣传周新闻宣传

  宣传周期间,通过主流媒体介绍全市肿瘤防治情况,发布本市肿瘤监测数据,宣传普及大肠癌筛查等肿瘤早发现知识等。

  (四)印发宣传资料

  编制《大肠癌预防与筛查》、《癌症早发现》、《健康膳食,合理体重》手册和肿瘤防治宣传周主题海报等宣传资料,分发至社区和居民。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学会等的优势,以社区和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举办肿瘤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向居民宣传普及肿瘤预防、及早发现、诊断治疗和康复等肿瘤防治知识。

  (二)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做好本次肿瘤宣传周活动的组织落实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及时收集、汇总宣传周活动情况;市健康教育所要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等媒介的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三)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汇总并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刘杰 22121580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