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人民政府(下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63582606,电子邮箱:xxgkyj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加快实现“两高一少”的关键之年。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有关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部委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性进一步增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财政信息公开方案。有关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要求,起草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力度等工作任务,着力推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承诺的、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中央部委明确要求的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三是细化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和地区特点,分解工作任务,提出细化要求,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公共资金信息公开取得新突破。一是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了市本级预决算报告及相关明细表,教育等部分民生支出细化到项,基本涵盖了政府总预算的最主要内容。除涉密部门外,全部129个部门预算均向市人大报送。64家市级预算单位首次公开部门预算,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首次公开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和61家市级预算单位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项市级专项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比上年新增34项。首次公开201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二是进一步深化审计公开内容。在全国省级机关中率先向社会公开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环保局等19个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单项审计结果。及时公开《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和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等重点投资资金和项目审计结果。公开了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土地整治资金收支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等11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进一步推动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透明、规范运行。三是继续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在全国率先公开本市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发展情况,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整体上市进展、国资布局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等信息。深化公开本市地方国有经济年度总体运行情况,细化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月度总体经营情况和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继续推动法人治理机构健全的企业参照上市公司标准披露财务信息,国有企业财务透明度排名全国前列。
(三)贴近民生,紧扣热点,提高公共政策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政策意见征询和解读。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世博后续利用规划、保障房建设计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公交线路调整等事关百姓民生的公共政策,公开征询各方意见,充分听取民意,推动决策公开。各区县、各部门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有关民生领域的专项规划,开展分类解读、重点公开,有效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整信息。开设价格监测专栏,每周发布本市部分农贸市场和超市主要蔬菜品种价格、本市生猪平均出场价格、玉米平均进场价格、秋粮收购价格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信息。加强价格异常波动监测,及时发布“加强食盐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等价格监管信息。实施价格听证制度,举办“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公开听证方案及参加人、听证人和旁听人名单,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权威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日本核泄露事故发生后,市环保等部门主动发布相关环境监测指标和科学常识,起到了释疑解惑、稳定人心的积极效果。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公布“问题馒头”事件的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较好满足了公众和媒体的信息需求。地铁十号线“9·27”事故处理公开透明,及时公布营救方案、进展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固本强基,规范运行,推动政府信息基础工作做深做实。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交流。8月,组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邀请专家学者与本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和交流,提高了公开意识,增强了实务能力。3次召开市级工作交流例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沟通工作信息,推广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区县和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年度考核。首次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调整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细化公开指标,增加客观评判比重,确定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同时,积极探索社会评议,扩大测评范围,完善测评方式,引入体验式测评,提高评议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及时修订工作资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补充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文件资料,梳理和修订了近年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19种常用答复文书,并配写了典型案例说明和使用指南,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本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6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6.9%。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万条,同比上升13.6%,全文电子化率达96.1%。其中,市级机关9万条,区(县)政府6.8万条。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98.9万余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发布22件政府规章,包括落实上位法,细化操作规范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范区域建设发展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领域管理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加强社会管理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等。
制订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失效、修改规范性文件近5000件。主动公布清理结果,其中,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布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清理结果,涉及文件400余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关于上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发布《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制订并发布依法行政、工业发展、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信息服务业发展、技术基础、能源及新能源发展、电力燃气发展、妇女儿童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等多个专项“十二五”规划。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的公开内容,加大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类信息的公开力度。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信息发布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及时公开以《2011上海统计年鉴》、《201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月度数据为主的大量统计数据信息,并围绕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公开上海市民家庭消费支出预期调查报告、上海市民医改意愿调查报告、当前最受市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房产税试点对上海市民购房行为影响、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上海人口发展特征及趋势、上海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等各类统计分析,方便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同时,梳理现有统计指标,形成新的统计信息公开方案,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统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频率。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月度(季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政府预决算报告,以及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的预算、调整、执行和决算。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相关报表到23张;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款”级科目增加到100个,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决算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部分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公开2010年政府决算数据时,首次增加了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的说明,较详细地解释了有关数据的增减变化。继续公开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等信息。
5、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制定和发布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索引和办事指南编制索引两个地方标准,下发《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第一批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完成区县、街镇行政审批清理工作,编制形成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目录(2011版)和区县行政审批目录(2011版)。围绕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市、区两级网上审批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新增并联审批76项、告知承诺25项。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服务信息。公开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优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布平台,加强收费公示,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等,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大公用事业、教育、医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类价格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医院供应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食盐、房地产收费、教育收费、公园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公益服务的价格公开工作。
7、城市建设和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及时发布封道养护施工、市民出行(灾害性天气、突发事故)等信息,定期发布本市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综合项目月度计划,适时发布排堵保畅等交通研究或研判信息。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开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名称及选介,发布了商用飞机、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迪士尼项目、上海中心大厦、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工程、国家重大天然气项目配套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系统、城市光纤宽带网、公交枢纽建设、郊区三级医院等卫生设施项目建设、京沪高速铁路上海段、崇启通道工程、轨道交通11号线南北段、12号线、13号线等重大工程有关建设情况。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并链接各区县、有关部门子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行政处罚等信息。
8、医疗卫生方面的情况。公开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卫生法制、综合管理、中医工作、卫生应急等政策文件信息。扩大疫情信息的主动公开范围,将包含手足口病等的丙类传染病疫情纳入本市定期主动公开传染病疫情信息范围。及时公布新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2010版)》,方便公众查阅医疗收费相关的最新信息。编制更新医学科普、求医问药和医改政策解读等信息,为市民就医和健康保健提供信息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下发相关文件,强化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以及公开内容和形式等具体要求,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医院评审管理和有关机构考核范围。
9、教育方面的情况。公开招生考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编制并及时公开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国际化、教育信息化、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等专项规划,明确了相关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十二五期间推进措施。制定了《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网站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开通率达100%,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行优势、整体优势和导向优势在全国具有积极的影响。
10、社会保障和民政方面的情况。及时发布调整养老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低保等有关保障待遇标准,每季度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户数和资金情况。制定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颁布将在本市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将大学生纳入城保医保,实施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告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加大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帮困送温暖”等集中性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全市经常性捐赠每半年公布一次,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适时公布。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公开本市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公布了近5年的研究性PM2.5数据,提高了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认知度。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一批涉及假冒侵权、网络违法团购等典型案例,及时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就“地沟油”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冷冻水饺金葡菌超标等事件向公众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加强便民服务,开通“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查询”栏目,方便公众实时查询;发布“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谨慎代购国外奶粉”等消费提示和警示;公开“产权交易合同、室内设计合同、特卖会场地租赁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12、公共服务方面的情况。加强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增加电子账单、公用事业网上缴费、医院专家免费预约等服务内容,提供生活地图查询33项,通过“主题服务直通车”提供651项办事与服务。开展2011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征集,并及时公开“在集贸市场设置自助式公平秤”、“补贴推广节能灯”、“食品流通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新农保’全覆盖”等市政府10件、22项为民实事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市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公众查阅点、政府热线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创新思路,多策并举,多样化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积极发挥现有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完成“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全新改版,整合优化栏目设置,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全年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超过2亿人次。政府新闻发布更加及时、主动。全市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70场。其中,市政府新闻办主办召开的市政府例行和专题新闻发布会40场、市政府记者招待会2场、市政府新闻通气会11场,即时新闻发布25次,社会各界反响积极。市政府公报继续每月发行2期,每期20万份。各区(县)政府均出版政府公报。
2、市领导参与电视栏目推动信息公开。多位市政府领导先后作客上海电视台《新闻坊》等栏目,介绍市政府重点工作,解读重要民生政策,当面接受访谈,听取市民代表意见。如4月份,两位市领导参加《新闻坊》“与市长面对面”特别节目,围绕本市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普通市民代表答疑解惑,介绍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改革与便民措施。
3、开通“上海发布”政务微博。链接与市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市级机关、区(县)政府、社会团体、公共服务机构的官方微博,努力提供本市各类实用资讯,积极与网友开展互动,回应群众关切。目前已有200多万名微博用户予以关注。
4、借助新媒体发布信息。通过东方明珠移动电视,在地铁、公交上每日播报细菌性食物中毒动态指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感冒、洗晒、火险、洗车等生活指数信息。与12580生活播报合作通过手机向300万市民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在“土豆网”开通“上海公安播客”,发布治安防范提示、专题节目、形象宣传等视频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本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共26841条。
本市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758件,同比上升64.6%,较上年增长明显。其中市级机关收到8147件,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收到11611件。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网上提交表单、信函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分别为:8894件、6013件、461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45%、30.5%、23.3%。另外,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98件,占0.5%,以传真形式申请63件,占0.3%,以其他形式申请78件,占0.4%。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在区(县)政府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静安区、浦东新区、黄浦区、虹口区、闸北区。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房地规划、社会保障、户籍管理、重大建设工程等方面,同时,涉及政府资金使用、公共行政开支、国有资产、行政问责、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申请事项明显增多。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关注密切相关。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已经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586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7425件,占总数的39.9%;“同意部分公开”的334件,占总数的1.8%,两者合计占总数的41.7%;“不予公开”1290件,占总数的6.9%。
其他情况9537件。其中,“信息不存在”3709件,占总数的2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318件,占总数的12.5%;“申请内容不明确”2027件,占总数的10.9%;“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23件,占总数的2.8%;“重复申请”405件,占总数的2.2%;“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其它情形555件,占总数的3%。
除去“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等其他情况,实际公开比例达到85.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4613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本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622件。其中,市政府受理334件,当年办结199件,办结率59.6%。在当年办结的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60件,驳回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终止审理7件,纠错29件,纠错率为14.6%。
2011年,本市各级法院共一审审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406件,同比上升57.4%。其中,纠错39件,纠错率为9.6%。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市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约2818.2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70.2万人次,电话咨询2596.9万人次,网上咨询51.1万人次。
在市级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5位的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在区(县)政府中,接受咨询量列前5位的是:浦东新区、黄浦区、长宁区、闵行区、金山区。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随着人民群众社会参与意识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机构、人员、经费等工作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
2012年是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年,本市将深入贯彻《条例》、《规定》、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两高一少”的建设目标,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内容、创新方法、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财政预算信息、审计信息、政府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信息以及行政执法信息、社会公益事业信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为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落实研究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有效降低行政争议纠错率。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公众规范申请,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府信息服务。
(三)充分发挥各种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增强********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新渠道作用,进一步改进政府公报等公开刊物的编辑发放工作,努力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政府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市民信箱等渠道,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四)努力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分类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工作学习交流,定期开展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梳理及调整本市不适应实践要求的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57812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3.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5165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696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6841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9758 1.当面申请数 条 8894 2.传真申请数 条 63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98 4.网上申请数 条 6013 5.信函申请数 条 461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条 7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8586 1.同意公开数 条 7425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3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523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370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231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2027 7.“重复申请”数 条 405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1290 (1)“国家秘密”数 条 114 (2)“商业秘密”数 条 108 (3)“个人隐私”数 条 24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67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15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962 9.其他 条 555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万条 98.9 网上咨询数 万人次 51.1 现场接待人数 万人次 170.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万人次 2596.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数 万人次 20567.4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622 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58 行政诉讼数 件 406 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39 申诉举报数 件 4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4613 1.检索费 元 2400.6 2.邮寄费 元 899.8 3.复制费 元 1312.6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1691 1.全职人员数 人 226 2.兼职人员数 人 146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630.9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504.116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