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公务员录用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招录公务员需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请接到手机短信通知(请回复)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测试。具体如下:
一、体检
1、时间:2012年3月31日和4月1日下午13时;体检分两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核对体检日期。
2、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一楼体检站(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
3、交通:63、94、858、143、876、837、136、44路公交均可到达。
4、体检须知:
①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②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③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免冠近期照片、300元体检费及黑色水笔。
④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⑤体检当天早餐清淡饮食,上午7时后请不要进食。
⑥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衣裙及连裤袜,以方便检查。
⑦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请自带有框架眼镜,以方便检查。
⑧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参加或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作自动放弃而不予录用。
⑨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⑩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二、体能测试、心理测试
1、时间:2012年4月7日上午8时和下午13时;测试分上下午进行,请考生认真核对时间,以免有误。
2、地点:上海司法警官学校(外青松公路7968号)3号楼一楼。
3、交通:
①地铁1号线到漕河泾站下,换乘沪陈线公交车到上海政法学院站下;
②地铁9号线到佘山站下,换乘指定短驳车(车号:沪BD955警;地点:嘉松公路佘山站进口处;时间:上午7:45分前,下午12:45前)前往。
4、注意事项:
①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00元测试费及黑色水笔;
②请自备体能测试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③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项目将按计划进行,请入围考生准时前往,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④送考家长不得进入测试区域。
5、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三、重要提示
未带身份证的考生将取消其参加体检、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资格,同时将取消其进入下一轮资格。
参加测试的考生请将《考生信息表》填写完整,于4月7日参加测试报到时递交(如填写信息表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35104888×2406;联系人:高菊华)。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