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教委关于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科〔2012〕1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有效结合,提升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根据《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11〕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建设要求,我委启动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现将第2批上海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本市普通本科高校。

  二、经与相关委、局商议,确定了今年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见附件2),请学校紧密围绕《建设指南》和《实施方案》,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知识服务平台,并正式报送我委。

  三、学校是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主体。985高校学校对平台建设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总经费的70%,,其他部属高校对平台建设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总经费的50%,其余经费由市教委从知识服务平台专项经费中予以支持。

  四、各申报高校需提交《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规划任务书》一式4份纸质文件(需经学校审核同意盖章)、电子文件和联系人姓名电话,请于2012年4月6日前送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大沽路100号330B室)。

  本通知在“上海教育”网站( 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查找,附件《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规划任务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附件:1.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2.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与“985”工程、“211”工程和“085”工程有机结合,由学校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上海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和方向,学校组织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评估确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五年,实行“2+3”的节点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建设。原则上1所学校只能申报1个知识服务平台。

  一、知识服务平台的定位

  知识服务平台是全新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验区、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高地、高校创新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融合联动发展的“中间地带”。根据产业(行业)的特点,分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等三类进行建设。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包含了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和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等相关内容。

  二、知识服务平台的制度建设

  高校是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要加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保障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开放、集聚、适变、持续”的要求,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管理体制

  建立产学研各方人员参加的理事会(管委会),实行理事会(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校要在平台上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提供专门的场地和设备,保障理事会有效运行和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研发工作;负责平台的网站、信息库等建设和日常管理,保障平台持续稳定的运行。

  (二)运行机制

  建立岗位和薪酬相匹配的人事制度,设立特聘、兼职岗位,特聘岗位聘期为(6-36月),探索建立科研院所、企业人员、各校教师等双向柔性流动机制;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纳入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建立并完善按知识服务贡献和职务成果收益的分配激励机制;以知识服务团队为纽带,探索建立跨学校、跨学科大平台多中心的组织机制;建立学科专业调整和优化、人才培养创新、科学研究等研产互动机制。

  高校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不变的,可保留其事业编制;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发生变动的,允许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与其原所属高校重新订立人事聘用合同,恢复其事业编制。积极推进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职称系列,鼓励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成长,选取2—3所高校先行试点。

  三、建设内容和经费使用原则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硬件建设主要依托原有的学科基础,并采用“拾遗补缺”方式进行建设,不搞重复建设。知识服务平台年度建设经费不高于1000万元/年。

  建设经费使用原则如下:20%的经费可用于特聘岗位人员津贴;20%的经费可用于项目研究;10%的经费可用于日常办公;50%的经费可用于购买设备、网站建设、项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等。

  四、绩效考核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绩效主要从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度两个维度进行评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研究成果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度和引领力    研究成果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    人才培养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力    对学校发展  的贡献度    学科专业的调整和优化  教师创新能力的提升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知识服务制度化建设 

附件2:

第2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一、高新技术产学研开发中心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技术、新型显示技术,下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以及半导体照明等关键技术。

  (二)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清洁高效煤电装备、燃气轮机、轨道交通装备、关键基础件、检测设备等装备。微电子及光电子装备、高端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高端工程机械、大型铸锻件、核电装备等关键技术。

  (三)新材料领域

  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钢、高性能纤维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电子材料、新能源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等方面。

  (四)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电子领域

  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关键技术,先进储能系统、驱动电机、电子控制系统、底盘电子、车身电子和车载信息系统、车联网、汽车总线网络和嵌入式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

  (五)生物产业领域

  生物制药、化学制药领域的关键技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生渣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及资源再利用,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等关键技术。

  二、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

  (一)商贸服务业领域

  内外贸一体化、商业新技术应用、电子商务、商业金融创新、新兴商业模式研究、城市商业布局、国际购物天堂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等各类市场规范和提升发展的政策、应用评估等。

  (二)创意与时尚产业领域

  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交互设计等创意设计业;香水、化妆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等时尚产业技术标准、发展趋势和知识产权战略及对策的研究。

  (五)社会安全和管理领域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服务的规范、标准、政策与评估,网络化的运营模式、运营安全管理,轨道交通的设备检测及故障诊断;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与整体设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医患纠纷预防化解、来沪人员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突然事件应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三、高级战略研究中心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最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服务重大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高层次的战略决策咨询服务。

  (注:此建设指南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综治办、市教委共同研究制定)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