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12〕190号
关于制定2012年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水利部于2008年6月修订印发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水建管〔2008〕187号),考核办法对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的适用范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工作分工、考核赋分、考核验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分别制定了河道、水库、水闸等三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考核标准。
2012年2月7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印发通知,要求各省市及时上报2012年拟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工作计划。请各区(县)水务局和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积极开展相关考核验收工作,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进展,将2012年拟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工作计划于3月15日前上报至市水务局防汛和安全监督处。
附件:1.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下载)
2. 水利部建管司《关于报送2012年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工作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2012年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工作计划
报送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工程类别 预申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考核等级 1 2 3 4 5注:请各填报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工作计划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市水务局防汛和安全监督处。
传真:52398297 电子邮件:fxbhhl@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