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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2月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http://www.shrkjs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212)。

  专有名称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委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委政府门户网站、“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信访电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移动电视、报刊、广播电台、新闻发布会、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网络等各种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一直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成立了由委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上海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2011年5月27日,我委下发了《上海市人口计生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处室,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对各处室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充实人员,配强队伍,把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十二五”人口计生干部培训总体规划。

  (二)聚焦民生改善,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1、及时公开各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2011年是本市计划生育惠民政策集中出台的一年,6月1日,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大幅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新修订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新修订的条款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明确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的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市人口计生委印发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住地办理办法(试行)》、《关于本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我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进行主动公开。

  2、及时做好政策解读。针对2011年本市出台的重大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我委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明确操作口径,编写的政策问答、案例分析等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深入推进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

  3、通过各种渠道广而告之。积极发挥人口计生部门宣传优势和深入家庭的网络优势,主动协调媒体,及时向媒体提供政策宣传内容。接受沪上主流电视媒体对我委专访,连续五天在新闻节目中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进行解读,本市主要的平面媒体在显著版面大篇幅报道,互联网、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都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报道和解读。我委还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的基层队伍优势,推动区县人口计生委、镇(乡)街道人口计生办以及村(居)委人口计生干部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工作,让符合条件的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政府信息。

  (三)坚持“开门编规划”,做好人口计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坚持“开门编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询社会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深入论证。2011年5月,我委组织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网上献策”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对本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真知灼见和民智民意,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公开征询市民和社会的意见。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规划编制的过程。2011年11月15日,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十二五”规划》,我委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规划全文。同时,抓紧开展规划解读和社会宣传工作。

  (四)关怀关爱来沪流动人口,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公开。

  一是2011年1-3月期间,组织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关爱新生代农民工,促进社会和谐融入”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向建筑工地农民工业务学校发放了4000份《新上海屋檐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片光盘;全市各级共制作宣传板报26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1万多份,计划生育礼包2万份,召开流动人口座谈会380多场次,为30多万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的咨询,各类演出和服务活动2100多次。

  二是利用流动人口集中返乡探亲和来沪就业的高峰期间,聚焦农民工在生产、生育、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社区服务中心等阵地多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组织专家学者在大型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及交通枢纽等开展咨询和宣传服务等系列活动。

  三是加强《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宣传工作。《规定》明确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的计划生育权利义务,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融入、协作共赢的理念。我委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公布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意见》。同时,本市在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有关政府信息,让来沪流动人口能够及时了解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保障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情权,维护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五)拓展和整合信息公开途径,积极办好“一站、一线、一窗口”和两个发布会。

  “一站”即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一线”即“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一窗口”即人口计生对外宣传窗口;“两个发布会”即人口出生预报新闻发布会和驻沪领馆通报会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加强********资源的整合,优化网站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针对群众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办事大厅、便民问答、人口计生服务便民服务机构目录。全年网站信息发布3126篇,视频16个,网上咨询3614条,全年网站点击量824万次。2011年我委门户网站已公开的办事类事项12项,实现在线受理的7项,完整实现三个环节7项。网站现有各类表格下载20项,计28张。网站查询类信息14项,其中实用信息查询1项,地图查询1项,服务平台12项,公共设施查询2项。2011年网上领导信箱接收有效信件154件,比2010年增加40%;网上咨询为2706件,是2010年的2.56倍,回复率均为100%。丰富网上互动内容,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在全国省市人口计生系统中,率先建立了上海市人口计生英文网站,共设立了6个主栏目、24个一级栏目,就上海人口计生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对外进行英文信息发布。2011年共完成55条3.9万字文图内容更新、编辑工作。

  二是完善“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市人口计生委一直把“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和提供政府信息的一个重要平台。2011年1-12月,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共呼入来电9.99万个,接通5.57万,接通率55.7%;2011年呼入来电总数是2010年的4.8倍,接通来电总数是2010年的2.83倍。2011年来电咨询内容中,咨询本市生育政策的占8.3%,咨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与管理的占10.7%,咨询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的占65%,咨询计划生育免费计生服务的占6.3%,咨询法律责任的占2.3%,其他占7.3%。实践证明,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广大市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对外宣传窗口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对外宣传水平,市人口计生委在全市17个区县开展了“人口计生对外宣传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共选取了在“人口计生优质服务”、“0—3岁科学育儿”、“关爱女孩”、“幸福工程项目”、“流动人口服务”、“家庭计划指导”等人口计生工作方面具有特色的示范点36个。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举办了“2011年度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外宣工作培训班”、“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干部新闻媒体沟通技巧培训班”和“市人口计生系统对外宣传窗口示范点外事培训”等多层次广覆盖的外宣培训。

  四是召开上海市人口出生预测预报会和人口计生驻沪领馆通报会。2011年10月26日,市人口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谢玲丽发布本市人口出生预报、来沪人员社会融合与居留意愿状况调查、本市常住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抽样调查结果等主要内容。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新社、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近30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2011年11月15日,市人口计生委、市政府外办联合召开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通报会,连续第8年以开放务实的姿态主动向国际社会宣传上海人口发展情况。会议向部分驻沪领馆官员通报了上海人口发展概况,以及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家庭幸福,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来自美国、法国、俄罗斯、瑞典、芬兰、日本、乌拉圭、保加利亚、新加坡等18个国家驻沪领馆官员出席。

  (六)夯实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并狠抓贯彻落实。我委已制定实施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工作流程,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在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18个区县人口计生指导中心、219个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社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三是利用人口纪念日开展多种宣传、咨询等。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各种人口纪念日为宣传契机,设摊、设点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咨询服务,制作宣传小册子、便民手册、电子屏幕等,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是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8月12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委下发了《上海市人口计生委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委系统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责任主体、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等。9月2日,我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1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与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1年我委积极开展人口计生舆情信息化监测平台建设工作,依托上海科技情报中心“舆情监测平台”开发完成了基于境内外45家平面媒体及5个主要论坛的人口计生舆情监测平台。目前,已收集各类舆情信息2725篇。市人口计生委积极探索政务微博工作,建立人口计生政务微博,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服务民生、引导舆论、沟通大众、塑造政府形象的作用。

  六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年报的编报工作,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加强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积极向市档案馆报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口计生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1年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比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64%。其中机构设置类35条,占8%;政策法规类42条,占9.6%;规划计划类44条,占10.1%;业务类230条,占52.6%;其他类86条,占19.7%。

  三、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申诉举报、咨询处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1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1件。由于我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量非常少,因此,目前暂未向申请人收取有关费用。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本委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本委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本委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三)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894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5653次,公共查阅室接待352次,当面咨询接待235次,网上咨询2706次。

  四、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的工作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广大市民关注的计划生育民生热点问题,编写政策解读读本,科学分类,突出重点,提高市民和社会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管理的知晓率。

  2、加强基层指导。充分利用社区、居村委等载体,加强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途径,扩大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渗透力。

  3、推进新媒体信息公开。加强人口计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微博工作,强化舆情分析、舆论引导。

  五、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附表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不包括委属单位公开的信息数。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46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6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4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0 受理申请总数 条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1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53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70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3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5653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060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1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1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9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9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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