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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园名录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绿容〔2012〕42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

  近年来,一批大型公共绿地相继建成开放,其中部分公共绿地设施比较完善,符合公园的开放条件。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公共绿地的社会效益,加强管理,提升公共绿地的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本市公园名录作出以下调整:

  一、将新建的普陀区武宁公园(6.52公顷)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管理;

  二、将原属镇级公园的浦东新区江镇市民广场公园(3.2公顷)、华夏公园(17.32公顷)、高东公园(14.23公顷)等3座公园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管理;

  三、将青浦区南菁园(8.33公顷)、闵行区马桥公园(2.52公顷)等2座公园纳入镇级公园名录管理;

  四、根据现有管理水平和实际状况,将青浦区赵屯公园(1.75公顷)、闵行区旗忠公园(0.99公顷)等2座公园划出镇级公园名录管理。

  调整后,本市城市公园157座,镇级公园29座。

  希望各区县根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公园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园服务水平。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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