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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后〔201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高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预防高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根据《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现将2012年本市高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制度规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建立和规范食品安全自查档案。确保食堂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记录和档案完备。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污染、投毒等恶性事件发生。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切实履行对校内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管。根据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整治。确保校内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加强对食用油、食盐、一次性筷子和餐盒的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管理,确保学校餐饮单位采购主副食品及相关产品100%索证索票。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清洗消毒和二次更衣的专项检查。对学生食堂附设甜品站清理规范。加强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食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处置的监管,防止流入非法收运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强化对社会餐饮进校服务的监管。学校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并对有关资质进行查验。要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作为合同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社会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法律义务和责任。要督促社会餐饮企业规范原材料采购工作,积极引导校内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参加团体采购和集中配送,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鼓励和支持社会餐饮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提高社会企业餐饮安全运行能力。

  四、建立信息管理和预警机制。进一步提升高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支持高校开发和引进食品安全管理专用软件,增强高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立本市高校食品安全隐患数据库,对发现的重要食品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并追踪后续处理结果。完善高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适时发布重要时间节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风险提示和信息预警。

  五、完善安全检查和培训机制。优化对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联合食品安全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食堂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食品台帐登记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试行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制度,整合专业力量,组建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队伍,推动高校食品安全检查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提升高校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高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并建立健全相应培训档案。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大学生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和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六、推进食堂安全技防标准建设。制订《上海高校食堂安全技防设施标准》,推动学校食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治安安全配套设施设备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食堂和就餐场所等重要部位实时视频监控系统、食品卫生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食堂操作间和原料仓库等重要区域电子门禁系统等安全技防建设。

  七、优化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发挥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加强对高校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组织开展高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支持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建立主副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启动上海高校主副食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发挥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的专业服务优势,进一步推进食堂“6T”实务管理,开展高校食堂分级管理研究。积极推进高校餐饮服务单位行业自律,制定上海高校餐饮服务准入标准,加强高校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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