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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管宣传〔2012〕26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建设交通委,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有关单位:

  2007年以来,本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方面取得明显效果。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继续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为载体,按照市政府“尽早启动,加强督办,扎实推进”的要求,现将2012年本市30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本市农民工从业较为密集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建筑、危险化学品、船舶制造、冶金等行业,兼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本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培训任务

  各单位要尽快启动2012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力争在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计划数详见附件)。

  总体培训进度为:第一季度2万人;第二季度11万人;第三季度12万人;第四季度5万人。

  三、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市财政主要补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考核、证书等相关费用。各区县财政应当匹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相关经费。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四、培训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建设交通委,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应当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意义,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二)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内安全防范措施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动态指导和全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并于3月15日前,将实施计划以及培训机构等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各相关政府部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沪安监管法规〔2007〕52号),坚持“五个统一”进行组织和实施,即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时间、统一考核和统一证书。同时,各相关培训机构应坚持服务型培训,做到方便农民工,简化程序,优化培训资源,探索新的培训授课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培训工作。

  (四)农民工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各有关培训机构应当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网络系统于每月底按要求上报每月培训发证的相关数据,各有关单位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五)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报道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每月底向市安全监管局提供报道文章和图片),扩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社会知晓度,共同做好市政府实事项目社会评议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定期向区县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或通报本区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努力争取区县领导的支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相关工作。

  附件:2012年各区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数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各区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数  

序号 区县 培训人数(建筑业) 1 浦东新区 60000(15000) 2 徐汇区 5000(2400) 3 普陀区 6000(2000) 4 虹口区 5000(1630) 5 黄浦区 12000(5000) 6 长宁区 4000(2000) 7 闸北区 5000(1500) 8 杨浦区 12000(2100) 9 静安区 20000(3000) 10 金山区 10000(5000) 11 松江区 25000(150) 12 嘉定区 28000(8000) 13 闵行区 30000(20000) 14 宝山区 13000(2300) 15 青浦区 10000(1500) 16 奉贤区 35000(15000) 17 崇明县 20000(1860) 合计   300000(8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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