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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管规科〔2012〕24号

关于组织开展本市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2〕3号)部署和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在本市范围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突出灾害监测物联网和事故模拟仿真、化工园区整体安全评价和管控一体化、大型油库事故状态下危害控制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防护、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安全避险、事故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置、新型交通管理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火灾防治、海底输****道检测、深海石油开发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和开发等。

  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填写《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安全监管局。

  (二)初审推荐。市安全监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申报书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一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三、申报流程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1.注册。申报单位在网站(网址:http://www.nios.com.cn)上进行注册,相应注册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以附件形式上传Word格式的项目建议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当如实、详细地填写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于2012年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局规划科技处。项目建议书电子版请在上海市安全监管局网站(www.shsafet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陈石灵,54667960

  邮箱:csl@shsafety.gov.cn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1906室(邮编:200020)

  附件: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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