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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在今天(1月6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阎祖强介绍了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以及2011年上海食品安全白皮书主要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1年是上海食品安全工作呈现积极变化、迈出新步伐的一年。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街道和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构建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市人大颁布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方的关心支持下,本市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努力践行“五个最严”(最严的执法、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准入、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以开展“亮剑”、“打四黑、除四害”及深入开展添加剂、肉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10项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为抓手,广泛宣传培训,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圆满完成了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游泳锦标赛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全年本市食品监测总体合格率94.1%,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87/10万,年抽检样品数达到8件/千人,本市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得分为80.7分,本市食品安全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二、2011年食品安全主要监管措施

  (一)完善体制,着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监管体系

  一是在市级层面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对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协调、裁决的办法。市食安委成立之后,着重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市食安委八项议事协调规则,理顺了体制机制。二是各区县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行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实体化运作,组织开展重大事件的联合查处及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各区县积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各乡镇(街道)全部明确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三是层层落实监管责任。2011年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

  (二)建章立制,积极推进配套法规、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地方标准的修制定

  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并出台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见表12),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本市积极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制定,市食药监局建立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机制建设,2011年确定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共18项,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表:2011年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政府规章 《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三)加强协调,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市食安办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并在抓紧修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各成员单位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处理了“问题馒头”、塑化剂、外省输入含“瘦肉精”生猪产品、新东阳超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二是加强舆情处置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系统的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应对及处置机制;建立了信息员队伍,畅通部门间的舆情信息沟通报送渠道;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就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接受主要新闻媒体采访几十次,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回应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四)加强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

  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了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责任主体,健全了风险监测网络,启动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全年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8593批次,平均合格率94.1%;二是紧抓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风险监测和评估,2011年将市民关注的农药残留、保健品中违法添加等26个项目列入年度风险评估立项项目,还及时组织开展了8项应急风险应急监测和评估;三是积极推进风险交流,及时将风险监测分析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连锁企业,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并根据风险监测的结果,编制相关信息交流专报。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品质量安全、餐厨废弃油脂整治和餐厨废弃物、肉类质量安全、保健食品、酒类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各监管部门和区县政府,加大监督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和运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基层执法人员区域轮换制,积极开展交叉执法、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等,提高了监督执法的效能。本市公安等部门率先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亮剑”行动,受到公安部表彰,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本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监管部门着力建立完善三个机制:一是构建完善立体交叉全覆盖的多元化的食品安全案件发现机制;二是加强各监管部门联合监管、查案办案的协作联动机制;三是完善市、区联动监管、协同配合的案件查处机制。公安部门强调建立健全五个机制:一是滚动排查机制;二是举报奖励机制;三深挖打击机制;四是源头治理机制;五是多警种协同的联勤机制。各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有效对接,形成了有本市特点的行刑衔接机制,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违禁农兽药使用、“瘦肉精”、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本市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8037起,罚没款5648万元,侦破犯罪案件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人,形成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保障了本市食品安全。

  (六)广泛宣传教育,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结合“3.15”消费者维权、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移动电视、IPTV等开展“食品安全在行动”系列报道活动。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居民、志愿者等形成合力,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表:主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 进社区、农村、校园、机关、工地、企业,宣传活动6000场次,覆盖率达到90% 各类企业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25万人次,单位覆盖率90%以上 各级监管人员培训 专场培训250场次,培训监管人员28309人次,监管人员覆盖率90%以上 发放各类宣传品 制作张贴海报/标语100万条,宣传手册、宣传材料60余万册

  (七)群防群治,努力形成各方监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为方便市民投诉举报,建立运行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已正式启用全市统一举报电话;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同时,规范投诉举报受理、转办程序,提高办理效率。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全市17个区县的20个市级示范街镇全部验收合格。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启动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工程等。三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在乳制品和调味品行业各两家企业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乳制品工业企业全面铺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四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和各区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在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采取强化监管的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身管理、员工培训、企业自检、索证索票及溯源、食品添加剂管理、供应商实地查验、变质和过期食品销毁、标签标识规定、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等9项制度。

  (八)积极推进科技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积极推广运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同时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检验机构,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表:科技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快速检测技术 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80余项 流动检测车 配备60余辆食品安全检测车 食品追溯系统 猪肉追溯系统覆盖率达100%,蔬菜追溯系统覆盖率达90%,乳制品生产电子记录信息覆盖率达100% 整合检测资源 隶属政府检验机构43家,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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