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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启用“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印章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食药监办〔2011〕9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批复》(沪编[2011]154号),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已组建,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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