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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成立“卓越法学教育”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1〕6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卓越法学教育”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精神,推动本市法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卓越法律人才,我委决定成立“卓越法学教育”专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法学教育”专家工作组承担在本市开展“卓越法学教育”的有关研究、规划、指导和实施工作。专家工作组的具体任务是:

  1.研究制定“卓越法学教育”工作方案;

  2.研究起草启动实施“卓越法学教育”的文本;

  3.对高校开展卓越法学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评估;

  4.完成市教委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卓越法学教育”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 王立民 华东政法大学

  秘 书 唐 波 华东政法大学

  成 员 孙南申 复旦大学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

  黄 欣 华东师范大学

  李清伟 上海大学

  蒋正雄 上海海事大学

  闫 立 上海政法学院

  三、市教委下拨专项经费支持专家工作组开展各项工作,请有关学校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专家工作组成员完成市教委交办的任务。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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