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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人才中心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2010年部门预算由人才中心本级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才中心基本按照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1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人才中心编报2010年预算时,人员经费按核定编制8人编报,但实际在编人员仅为5人,多报人员经费11.34万元。

  2.人才中心编报2010年培训收入等其他收入的预算共计60万元,2010年实际收入共计1294.77万元,各项培训收入未按规定完整编报预算。

  3.2010年,人才中心编报“拓展与境内外专业机构的联系与交流渠道”等4个专项项目预算资金共计93.31万元,其中未考虑会务费开支预算,实际列支会务费支出共计35万元。

  4.截至2010年末,人才中心在“社区文艺指导员培训”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了应由其他单位承担的费用共计37.22万元。同时,人才中心在核算该培训项目成本时,将部分授课费和场租费等共计9.79万元在其下属3家单位的营业成本中列支。

  5.截至2010年末,人才中心有以前年度培训费资助收入共计35万元长期宕账未按规定结转;超过规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80.4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员经费编报不实、其他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和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人才中心按实编制人员经费预算,细化专项项目预算编报,并将各项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报范围,完整编制预算;对部分费用列支不恰当的问题,要求人才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对部分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人才中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才中心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人员经费编报不实的问题,人才中心重新梳理并结合实际用工性质核定人员经费,9月份向市财政局提出2011年度调整预算,按实有编制人数核定人员经费;对其他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和部分专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人才中心表示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根据业务部门细化的内容,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报准确性,并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考核范围;对部分费用列支不恰当的问题,人才中心已与相关单位进行了协商,商定按合同据实列支费用;对部分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人才中心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

上海市审计局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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