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申报工作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科〔2011〕6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1〕1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第二批名栏建设的申报工作,并于11月18日之前报送我委,进行主管单位审核。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