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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确定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和补助经费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关于确定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和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沪卫中医〔2011〕2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76家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现场检查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推荐意见,现确定立项资助40家中医药工作环境良好,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中医药人才队伍合理,在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已初步显现示范引领作用,并具有发展空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单位名单及金额补助安排见附件。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的管理,落实项目建设单位的配套经费;可参照项目建设标准,资助区域内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特色工作建设。我局将通过年度评估和项目验收等措施,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实行规范管理,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列入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名单及补助金额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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