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科委关于严防不法分子假冒委领导等名义进行诈骗活动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关于严防不法分子假冒上海市科委领导和机关干部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上海市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以开展调研、索取资料、支持项目、提供经费等为名,与部分区县科委、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单位联系,进而开展诈骗活动,干扰科技管理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市科委及领导同志的形象和声誉。

  请各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类似行为,要认真核实,严防诈骗行为得逞。如确因工作需与市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联系,可事先与市科委办公室核对确认电话号码,并通过正常工作渠道与市科委联系。若有发现假冒市科委领导、机关干部或家属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请即向市科委报告,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

  特此通知。

  市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2561、2311248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