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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在局系统公开选拔四名中层干部的公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经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党委决定,在市体育局系统公开选拔学院机关四名中层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拨职位的主要职责

  1、学院财务处主任(副处级)。本职位主要职责: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制定适合学院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院内会计制度;参与学院重大经济合同的制定;组织编制学院财务收支综合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掌握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完成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院财务处副主任(专业技术岗位)。本职位主要职责:参与学院各类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协助财务处主任做好收支预算,合理、高效使用资金;审核会计凭证和各类会计报表;编制各种专项经费结算表;认真做好消耗性经费的控制,严格要求在预算指标内支付。

  3、总务处副主任(正科级)。本职位主要职责:参与总务处各类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协助总务处主任做好总务处各项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总务处内部文件、信函、处理工作;分管总务处生活管理科工作;负责学院各项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总务处文员做好总务处各类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

  4、体育医院副院长(正科级)。本职位主要职责:参与体育医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协助体育医院院长制定、修改和完善体育医院各类管理制度;协助体育医院院长做好各项日常行政和业务管理;负责学院医疗保险工作;负责体育医院门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定期了解、指导、检查、考核门诊各科室工作情况;负责医疗行业行政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防控等部门定期来体育医院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预案。

  三、公开选拔职位的主要条件

  公开选拔职位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职位条件的市体育局系统内事业编制的人员均可报名。

  1、财务处主任职位:年龄5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在正科级或相当职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有财务工作经历或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

  2、财务处副主任职位: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在财务岗位工作满8年以上,有会计师职称;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经历和能力。

  3、总务处副主任职位: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有一定的后勤管理经历和能力;有工程、统计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体育医院职位:年龄50周岁以下;本科(含)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力;有临床医学、医学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2日,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到yang_ggxl@live.cn邮箱,联系电话:64777264,联系人:杨广贵)。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院党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任用:考察对象的考察由院党办负责。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报请院党委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5、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对决定的任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上海市体育局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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