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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对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开展“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检查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管监一(2011)164号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 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文件精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实,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管局2011年度执法计划和关于开展《“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监一〔2011〕85号)有关要 求,9月1日至10月30日组织对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各单位“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的部署、落实和推进情况,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检查内容

  (一)“查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百日主题活动的组织、开展、动员和部署等情况;

  (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的“五到位”等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三)隐患整治和反“三违”的推进情况;

  (四)班组的建设管理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进情况,如: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计划制定和推进情况;

  (七)针对本单位今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人的处理,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管一处成立由熊伟国处长任组长,孙宇明、李黎明副处长任副组长的二个检查组,具体组成如下:

  第一组成员:孙宇明、张建林、王进飞、王雄 、管雯艳(联系人:王雄 电话:54667365 手机:13817549586)

  第二组成员:李黎明、沈建华、聂佳兰、张州(联系人:张州 电话:54667367 手机:13611663751)

  四、检查安排

  (一)检查对象:检查组随机抽各单位1家所属子公司或等同于子公司的1家单位开展检查,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为半天。

  (二)采取台帐检查、员工访谈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三)请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具体检查时间请各单位与小组联络员协商安排。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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