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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项目指南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工作专题

  (一)科技创业项目孵化及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引导有潜力的科技项目到科技创业苗圃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孵化培育,并实施成果转化;完善以创业导师为重点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创业成功率。

  工作内容:(1)通过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服务,帮助科技创业苗圃项目完善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及市场推广等;(2)针对全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开展创业公共实训,形成创业企业集聚效应;(3)优化全市科技创业辅导队伍,加强对科技创业企业的指导服务,研究创业辅导服务体系的相关配套政策。

  经费额度:本专题支持额度不超过600万元。其中,内容(1)支持额度不超过250万,拟支持10个科技创业苗圃;内容(2)支持额度不超过150万,拟支持1-2个项目; 内容(3)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拟支持2-3个项目。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工作目标:拓展专业孵化器载体的功能建设,建立孵化器聚集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机构的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工作内容:支持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新型产业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建设,建立吸引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机构的开放、集约、共享的机制,提高孵化器的科技金融服务功能,构建较为完善的专业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

  经费额度:本专题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拟支持2-3个项目。

  二、工作期限

  1、专题(一)的工作内容(1)和内容(3)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其他内容和专题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单位必须有较强的团队和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年度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课题申报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同时需提交在线打印的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1、专题联系人

  联系人:张国忠 王书立 徐毓华

  联系电话:64839009-113,64839009-151,23112488

  传真:64518468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09室、110室(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奚炜,邬旖旎;

  联系电话:33637937,33637933;

  传真:6451926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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