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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公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人〔2011〕5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精神,提升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国际竞争能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和创造创新能力,市教委2011年启动了“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中的“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根据《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产学研践习计划”)、《关于申报和选派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关于申报和选派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等文件要求,经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选拔推荐、专家组评审和市教委审核认定等程序,确定复旦大学等52所高校共701位教师入选“产学研践习计划”,284位教师入选“国内访问学者计划”,555位教师入选“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与35所高校合作的39个单位(基地)入选“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试点)。其中,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入选教师资助经费由“985”三期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支付,其他高校入选教师和基地的资助经费由市教委专项经费支付(各项目入选教师名单见附件)。

  请各高校按照“产学研践习计划”、“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等文件要求,对入选各计划项目的教师,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等工作,使他们能按全脱产要求,全身心完成相关项目的研修(践习)任务。各高校要加强对入选各计划项目教师和践习基地(试点)的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和落实学校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

  附件: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和践习基地(试点)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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