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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市老龄委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

  近日,全国老龄办发出《关于2011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1〕34号),要求今年10月份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群体、重视老龄工作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办《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市第24个敬老日(10月5日,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系列活动,现就本市开展2011年“敬老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祥和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让广大老年人共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总体安排

  本市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要以“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从实际出发,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加大敬老爱老助老宣传力度,落实好老龄工作“六个老有”的目标,促进上海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

  (一)以市老龄委名义组织开展好“敬老月”大型活动。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以“敬老日”为中心积极办好“敬老月”几项大型活动。一是市领导走访慰问。市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特困、高龄、独居老人和老年服务机构,表达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二是举办敬老日文艺晚会。为老年人举办一台丰富多彩的文艺晚会,市领导将向全市老年人致以节日的问候。三是继续办好2011年“九九关爱”重阳节(敬老日)电视大放送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大型现场为老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五是慰问百岁寿星,开展本市十大寿星和百岁夫妻排行榜活动。

  (二)各委员单位要结合各自涉老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为老服务活动。老干部、人保、退管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对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卫生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医疗保健讲座、提供义诊或老年病咨询服务;文化、体育部门要针对老年人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教育部门要安排中小学校开展尊老敬老教育,组织适当的助老活动,教导他们尊敬长辈、孝顺父母从我做起;共青团要组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向高龄孤寡老年人和养老福利机构提供助老服务;工会、建设交通、文广、旅游、绿化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把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解决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老龄、法院、公安、司法、房地、工商等部门要在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的作用,积极开展涉老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市委宣传部、解放集团、文新集团、文广集团等要发挥各主要媒体的作用,除做好敬老月期间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外,还要大力宣传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要求。

  (三)各区县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各区县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各行各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行动;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把重点放在社区尊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的宣传上,唤起大家“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社会意识;继续开展“军徽映夕阳”活动,与驻地共建部队紧密配合,积极协助部队策划和开展好各项敬老助老活动。此外,要尊重老年人的自身价值,积极发挥老年协会、老年文艺团体的作用,展示老年群体老有所为、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工作要求

  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要采取扎实成效的措施,“敬老月”活动要始终贯彻“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主题,切实做到真情关心老年人、真心理解老年人、真诚帮助老年人,努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为上海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要充分认识“敬老月”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市老龄办要总体策划、协调好全市性重大活动,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市性大型活动,同时也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尽快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敬老月”活动要凸显今年“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主题,安排要充分体现时代特征,以扩大“敬老月”的影响力。“敬老月”期间,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涉老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形成浓郁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各区县、街镇要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悬挂敬老标语。各居村委会要运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广告牌等进行广泛宣传。宣传要紧贴主题,大力宣扬敬老典型事例,促进家庭文明、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意识。

  (三)因地制宜,务求取得实效。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因地制宜地组织好、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敬老月活动,要精心策划一批有特色的活动项目,形成老龄工作品牌。要创新形式,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做起,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尤其要把活动重点放在基层,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实效,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让广大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四)掌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结束之后要及时向市老龄办上报活动总结,以便根据全国老龄委要求汇总后上报。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委的书面汇总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送市老龄办。

 上海市老龄办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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