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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学〔2011〕9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等6所高校2011年继续招收插班生的批复》(沪教委学〔2011〕75号)精神,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6所院校今年招收插班生,总招生计划为390名。经过各校努力,已基本完成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

  一、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

  2011年按照招生计划数给予生均经费补贴6000元标准,下达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2012年按照2011年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

  二、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

  给予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每校招生部门工作经费20万,用于插班生招生考试组织、招录等工作。

  2011年插班生招生专项经费具体分配表见附件。

  请各校要确保插班生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

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学校名称 经费额度 复旦大学 3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华东师范大学 78.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华东理工大学 27.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大学 12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理工大学 56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3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合计 3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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