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科〔2011〕5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办厅函〔201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