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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促生猪生产 市政府印发《实施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市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52号)。

  《实施意见》明确,继续扶持本市生猪生产,切实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信贷和保险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统计监测制度,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强化各级政府责任。

  《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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