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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2011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高〔2011〕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011年下半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以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即将颁布的“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抓手,紧密结合10+10+27项目,继续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简称“085工程”),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年初印发的《2011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制定下半年工作补充要点:

  一、大力拓展高等教育新局面

  1.继续推进“10+10+27”的各项工作。编制和启动2011年“十大工程”中有关项目的实施计划;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启动经费,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完成试点项目总结工作并报教育部、国家体改办。

  2.开展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并颁布《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十二五”院校设置规划》、《上海市高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3.做好高校基本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上海海洋大学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上海海事大学教学实习船、上海体育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以及长宁区舞蹈艺术中心等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上海戏剧学院戏曲人才实训楼建设。

  4.推进院校设置及共建工作。开展部分行业高校走访调研工作。完成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上海政法学院签约工作。深入开展与中科院合作创建上海科技大学调研、论证工作。

  二、深入推进高校德育工作

  5.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制定四门必修课、研究生思政课和高职思政课的教学指南。举办思政课新上岗教师培训班、骨干研修班。组织形势政策教育骨干教师秋季培训班,召开形势政策教育研讨会。

  6.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发展。召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专题研讨会,推动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待遇、双线晋升政策落实。组织辅导员誓词征集评选活动。承办全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

  7.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发展。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筹建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出台《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举办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大赛。

  三、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8.持续推进“085工程”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二五”内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的立项相关工作。印发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办法等文件。建立项目库,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

  9.继续推进重点高校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推进新一轮“985工程”建设工作。下拨新一轮“985工程”建设的学校自主性资金。下发“985工程”市政府引导性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组织“985工程”高校申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二期建设工程建设,积极扶持第一批高职示范院校发展。积极开展高职院校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0.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对上海各高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开展检查。开展与长三角、山西省共同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学质量检查工作。

  11.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卓越教育计划”,重点推进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稳妥做好本科新老专业目录过渡情况下年度新专业设置的规划、审批工作。实施创新教育,启动新一轮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积极研究搭建全市高校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

  12.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高职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根据路线图项目设计,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育点检查。

  13.推进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开展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第二节点(2008-2010年)考核工作。建立E-研究院建设成效和创新机制的交流、宣传制度等。

  14.深化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建设一批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的知识服务平台,分成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知识服务中心、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等三类进行建设。争取在年底前再获批3至4个高校知识创新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15.深入推进教育科研工作。开展上海市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的评奖、成果汇编出版工作,组织召开上海市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颁奖大会。

  16.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开展2011年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评审遴选工作。开展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研究上海高校领军人物、海外引进人才和骨干教师激励计划。研究上海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研究上海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

  17.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启动来华留学生预科教育项目。赴欧州举办第二届上海教育展。对各高校留学生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进行评优。完成首次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评选和表彰工作。进一步推进上海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试点及专家队伍的内涵建设。

  四、稳步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18.不断强化依法治教工作。开展“推进上海教育国际化战略研究”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课题研究。全面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19.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好2011年“十大工程”专项资金申请拨付工作。开展财务教育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大部门预算管理力度。

  20.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工作。做好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8家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教育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构建研究》课题工作。

  21.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制定《上海市高校监察工作规定》。

  22.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建立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推进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民办高校年检与督导。

  23.稳步推进上海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深入研究并稳步启动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配套的高招政策。推进成人高考改革工作。

  2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着力构建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坚持开展“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培养调查”工作。建设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和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基地。改版升级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5.健全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勤工助学途径,搭建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和发展平台。继续开展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

  五、积极做好高等教育其他工作

  26.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2011年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和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开展上海话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外文译写国家标准承制工作,完成《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的研制工作。

  27.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开展2011年技防专项申报评审。启动学生集体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指导高校安装高层建筑应急逃生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尝试建立高校安保应急办公指挥系统。开展校园安全暗访督查。开展2010-2011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抽查验收工作。

  28.全面提升高校后勤工作。推进高校后勤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后勤安全不稳定因素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后勤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开展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研究。探索高校后勤运行评估机制建设。开展高校学生食堂分级管理可行性研究。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后勤安全工作专项培训。

  29.持续推进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相关工作。召开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大会,实施“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试点开展大中小学一条龙业余体育训练体系建设。启动市级体育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继续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做好全市大学民防应急箱的配置工作。完成2011年大学生新兵征集任务。抽查高校学生军训工作。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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