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公务员录用(第二批)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招录公务员需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体检及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时间:2011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7时整
2、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一楼体检站(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
3、交通:63、94、858、143、876、837、136、44路公交均可到达
4、注意事项:
①早晨空腹、不要进食;体检前一晚,不要熬夜,不要饮酒;
②女生请勿穿裙子;
③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二寸免冠近期照片、300元体检费及黑色水笔;
④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参加或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作自愿放弃而不予录用。
二、体能测试、心理测试
1、时间:20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8时整
2、地点:上海司法警官学校(外青松公路7968号)3号楼一楼
3、交通:
①地铁1号线到漕河泾站下,换乘沪陈线公交车到上海政法学院站下;
②地铁9号线到佘山站下,换乘指定短驳车(车号:沪BD955警,地点:嘉松公路佘山站进口处,时间:7:45分前)前往。
4、注意事项:
①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00元测试费及黑色水笔;
②请自备体能测试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③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项目将按计划进行,请入围考生准时前往,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④送考家长不得进入测试区域。
5、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三、重要提示
未带身份证的考生将取消其参加体检、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资格,同时将取消其进入下一轮资格。
附件:《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测试人员名单》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