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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青保委、新闻出版局、科委、体育局《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1]38号)。

  《意见》明确,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树立科学的质量观、课程观、教学观、评价观,必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把学生健康促进工作纳入课程予以重点推进,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和教研员专业指导能力,提高教学有效性,提升教师队伍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要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和考试改革,加强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方法和技术,加强评价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考试管理和监督,严格竞赛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深化素质教育的制度建设,完善公示和通报制度,加强奖惩制度建设;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深化素质教育的大环境,建立学校、家庭、社区联动机制,加大公共媒体对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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