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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老年护理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调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本市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在全面掌握本市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决策,以更好地满足老年护理服务需求,现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民政局、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等单位,联合开展《上海市老年护理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调查》。为组织落实好全市性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为全面摸清本市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的现状,此次调查对象包括老年护理服务的供方和需方。调查涉及机构包括:全市具有上海市卫生正式批文的老年护理机构(包括第一冠名、第二冠名以及第三冠名机构);无正式冠名批文、但在现实中承担大量老年护理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查内容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和职工意向调查,社区老年人口和住院病人调查。

  二、工作进度安排

  7月25日 培训区县和机构负责人、质控员和调查员

  7月26日-31日 区县卫生局负责卫生行政分管领导调查表格的下发、组织填写和回收

  7月26日-8月5日样本机构填报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意向调查表(机构领导、职工和注册护士意向调查表)、住院病人调查表

  7月30日—8月5日 现场调查并填写社区老年人口调查表,现场回收调查表(两所高校和样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开展)

  8月6日-8月14日 样本机构录入员培训,调查表录入并形成电子版数据库,电子和纸质调查表、录入数据库等同时上报区县负责人

  两所高校负责社区老年人口调查表录入和整理,上报调查组

  8月15日-8月18日各区县负责人汇总电子和纸质调查表、录入数据库等,并报送调研组

  其中,7月25日的调查培训会定于下午2点在市卫生局401会议室召开,会议将对调查具体工作及要求进行布置和说明,请各区县调查联络员(见附表1)和样本机构调查负责人(见附表2)参加。请各区县同时通知辖区相关机构调查负责人参会。

  三、工作有关要求

  此次调查工作面广量大,为落实调查组织保障,确保调查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请各单位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认真落实调查有关事项。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组织与协调工作,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对区县负责人和质控员进行严格培训和督查等。区县卫生局和样本机构分别负责辖区内和机构内调查的组织与落实,以确保区县和机构内现场调研任务的圆满完成。

  区县负责人负责辖区内调查的组织与协调,辖区调查任务的明确与落实,确保区县现场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县质控员负责辖区内调查表格的收发、核查缺漏(包括各类表格的缺漏以及被调查机构的缺漏等)、调查表格填写的质量检查(包括有无缺项、错项和逻辑错误等)。样本机构调查负责人负责样本机构调查任务的明确、调查表格填写的组织与落实、接受市级培训后对机构内各类被调查对象进行填写培训,开展必要的督导与沟通,以确保调查任务的及时完成。

  样本机构质控员负责机构内调查表格填写质量的把关,包括核查缺漏(如各类表格的缺漏以及被调查人员的缺漏等)、调查表格填写的质量抽查(包括有无缺项、错项和逻辑错误等)。

  样本机构护理部主任(第一冠名老年护理机构)或老年护理病人护士长(第二冠名老年护理机构和没有冠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当日住院病人调查的组织和实施,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机构内熟悉病人情况的老年护理服务护士进行具体填写;在接受市级培训之后,负责对老年护理服务护士住院病人调查表格填写的再培训。

  调查工作联系人: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钟姮、杨颖华;联系电话:22121659,22121651;传真:22121649。

  特此通知。

  附表: 区县调查负责人、调查联络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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