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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府办发〔2011〕3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完善本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防委”),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张学兵 副市长

  第一副主任:肖贵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朱伟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子新市消防局局长

  委员:王建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敏浩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顾嘉禾 市商务委副主任

  蒋红 市教委秘书长

  陆晓春 市科委副主任

  沈国强 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华源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田春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应鸿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曙杰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邵林初 市农委副主任

  俞斯佳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刘晓涛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玮 市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肖泽萍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宏伟 市国资委副主任

  钟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江波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刘建胜 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劲松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陶渊 市绿化市容局巡视员

  黄永平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周淮 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

  吴春源市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孙晓波市民防办副主任

  刘剑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

  马弘市金融办副主任

  袁招洪 市气象局副局长

  市消防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伟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子新同志兼任。

  今后,市消防委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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