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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建立民办高校财务门户网站并安装通讯前置机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民〔2011〕1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民办高校财务门户网站并安装通讯前置机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学校:

  为提高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我委将在近期建立民办高校财务门户网站,并为各民办高校安装通讯前置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教委统一建立民办高校的财务门户网站并向社会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学生各类收费制度、标准等相关信息,在校学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到自己应缴纳、实际缴纳的各类费用情况及缴费依据。2011年为网站建设的第一阶段。

  二、市教委为各民办高等学校安装财务管理通讯前置机。通讯前置机用于为各民办高校提供财务、收费信息系统服务和维护,提高信息系统服务和维护工作的效率。民办高校每月财务、收费数据的上传工作也可通过通讯前置机完成。

  以上两项工作的经费由市教委统一支出,由上海海天信息系统工作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等工作,请各民办高校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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